4月1日起,湖南、福建、重慶將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經濟參考報》記者了解到,2022年,增收利好密集釋放,多地最低工資標準迎來上調窗口。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形式。根據人社部相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三年至少調整一次。
2022年,多個省份迎來上調窗口。《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自1月1日,河南省三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由原來的1900元、1700元、1500元,調整為2000元、1800元、16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由原來的19元、17元、15元,調整為19.6元、17.6元、15.6元。
4月1日起,湖南、福建、重慶也將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湖南月最低工資標準3檔次調整為1930元、1740元、1550元;重慶最低工資標準兩檔分別比原標準1800元/月和1700元/月提高了300元;福建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保留四個檔,分別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與調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資標準各檔平均值平均增幅為14.59%,年均增幅6.24%。
此外,青海、河北正醞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青海省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到,落實稅收、社保、轉移支付等調節政策,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河北省人社廳此前也表示,擬于2022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正在做評估測算工作。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主要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據初步統計,2021年,全國已有至少20個省份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包括上海、北京、廣東、浙江、江蘇、天津、山東、湖北、內蒙古、寧夏、陜西、遼寧、新疆、山西、黑龍江、江西、西藏、海南、甘肅、安徽等。其中,8省份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