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0日 星期六
新華社北京1月14日電(記者趙文君)我國將依法依規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根據企業違法失信的風險高低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以公正監管促進公平競爭、優勝劣汰。
這是記者14日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的。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創新和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印發《關于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的意見》。
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是基于企業的信用風險信息開展信用風險狀況研判,根據信用風險狀況不同將企業劃分為不同的類別,并對不同信用風險類別的企業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實現監管資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提升監管效能。
意見對精準研判企業信用風險狀況并科學實施分類進行了明確規定,首先是建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標準,其次是歸集企業信用風險信息。對于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將實現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有機融合、與專業領域風險防控有效結合,探索完善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監管。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將作為配置監管資源的內部參考依據,供監管部門內部使用,不作為對企業的信用評價,不向社會公開。
意見還提出,對于食品、藥品、特種設備等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潛在風險大、社會風險高的重點領域,在按照現有規定實行重點監管的同時,要統籌行業風險防控和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強化業務協同。
為實現對企業信用風險的監測預警,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探索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的綜合運用,在辦理相關業務時,注重參考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同時,加強與企業溝通,適時進行風險提醒,引導企業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約束,依法誠信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