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90%以上企業屬于中小企業,它們在減輕稅費負擔方面將迎來更為穩定的政策。
7月24日,工信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等17個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聚焦帶動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的中小企業,給出了長期制度建設的方案,以在疫情沖擊下保市場主體,從而千方百計穩就業。
其中對中小企業支持最有力財稅政策方面,《意見》明確要建立減輕小微企業稅費負擔長效機制。
中國政法大學施正文教授對第一財經分析,當前對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還是短期的階段性政策,而這次《意見》提出了建設長效機制,意味著各部委間已經形成共識,將對現行的短期稅費優惠政策重新梳理,結合稅制改革及稅收立法、修法進程,適時將這些短期小微企業稅費優惠政策寫入法律法規,從而構建對小微企業稅費減免長效機制,穩定小微發展預期,穩就業保民生。
目前國家出臺了不少支持小微企業舉措,其中最重要的一份支持文件,是去年1月財稅部門發布的《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
根據這份《通知》,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并減半繳納地方“六稅兩費”。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實際企業所得稅稅負降至5%;100萬至300萬部分實際稅負降至10%。
不過《通知》明確,上述稅費優惠政策實施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19年以前小微企業也有類似稅收優惠政策,近些年優惠力度越來越大,但都是短期性、階段性政策,目前這些政策到期后基本都延續。
另外,為了減輕疫情對企業沖擊,今年2月至年底,國家對中小微企業免征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雖然國家對小微企業稅費支持力度越來越大,不過實踐中一直延續的稅費優惠政策均是短期性階段性政策,不利于穩定企業預期。
為此,《意見》提出,實行有利于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依法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按照規定實行緩征、減征、免征企業所得稅、增值稅等措施,簡化稅收征管程序;對小微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實行減免等優惠政策,減輕小微企業稅費負擔。落實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加強涉企收費監督檢查,清理規范涉企收費。
除了減稅降費外,財政資金在對中小微企業發展扶持方面,也有新舉措。
《意見》稱,健全精準有效的財政支持制度。中央財政設立中小企業科目,縣級以上財政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
施正文表示,在政府預算科目中設立中小企業科目,這就是制度化安排,對中小企業形成常態化財政資金支持。
上述《意見》要求,建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公司制母基金,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完善基金市場化運作機制,引導有條件的地方政府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
為了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作用,7月16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有限公司在注冊地上海正式揭牌,這是我國第一支專門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國家母基金,將通過投資子基金和直接投資部分優質項目等方式,支持初創期成長型中小企業加快發展。目前該公司注冊資本為357.5億元。
另外,我國政府采購規模龐大,2018年近3.6萬億元。此次《意見》還提出強化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政策機制。
即修訂《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完善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等措施,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應占本部門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
施正文表示,這一最低比例限制,體現了政府對中小微企業發展的支持,力度較大。
事實上早在2011年財政部和工信部就發文明確上述比例,不過實踐中一些采購人熱衷于大企業擔心中小微企業不能履約,會采取設置一些評分辦法來阻止中小微企業中標,采購人很難真正達到上述額度。因此未來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等方面將進行相應改革,以真正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