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認識到科技進步是推動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后,人們總是周期性地焦慮科技發展太慢,擔心自己所在的企業、城市和國家在全球科技和經濟競爭中“技不如人”。但另一方面,近年來人工智能、基因編輯等新技術的快速發展,也周期性地激活了人們對科技進步太快的焦慮,人們擔憂機器搶走自己的飯碗、控制自己的大腦。不難發現,這兩種方向相反的擔憂其實是源自同一個問題,即如何讓科技創新更好承擔多樣化的社會責任?從這個意義上說,新時期,加強科技與社會關系治理必須著力實現科技創新收益和風險的有效平衡,著力實現多元參與和協同共治的有效結合,著力實現一般規則和特殊工具的有效統一,保證科技創新更好履行社會責任。
新時期,加強科技與社會關系治理,在目標上要突出科技創新收益和風險的平衡。一是有效的治理需要全面識別收益和風險??萍紕撔碌纳鐣绊懯嵌喾矫嫔踔寥轿坏?,收益和風險既體現在新產品、新服務、新收入等物質層面,也體現在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等精神層面。隨著科技創新的社會影響更加廣泛、更加深入,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更加豐富,必須更加全面地識別科技創新帶來的各種利益源和風險點,避免以偏概全、重物質輕精神。二是有效的治理需要準確把握收益和風險的結構特征?,F代社會是高度異質化的社會,科技創新的收益和風險也不會自動實現均勻播撒,多寡不一、前后有別是一個必須承認和正視的客觀事實。隨著各種“創造性破壞”的顯現,要更加關注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給欠發達地區、脆弱性人群帶來的收益和風險,要更加關注新技術發展造成的絕對和相對受損者,要更加關注科技創新收益和風險的跨期分配等結構性問題。三是有效的治理需要合理加總收益和風險。新技術的快速發展,在給經濟社會發展帶來新機遇的同時,也增加了其被誤用、濫用的風險。人們既期盼又擔憂人工智能、基因編輯等新技術的擰巴態度,就是由于種種不確定性讓人們在科技創新這把“雙刃劍”面前拿不準、算不清、說不好。
新時期,加強科技與社會關系治理,在機制上要突出多元參與和協同共治的結合。一是有效的治理需要更加完備的知識基礎。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深度滲透社會體系和日常生活,收益和風險的識別和度量變得更加復雜,單純的科學知識已無法為治理決策提供足夠完備的知識,關于不同個體、群體的得失、好惡與哀樂的社會知識越來越成為有效治理不可或缺的知識基礎。通過有效的多元參與,獲取決策所需的社會知識,是面對復雜性的應有態度和有效方式,能夠為決策提供更加完備的知識。二是有效的治理需要更加合理的程序規范。科技創新對社會的巨大影響力使得科技治理不可能是科學界、科技系統“自己的事情”,而是一個事關全局、關涉每個人的社會公共事務。理順利益表達機制,搭建多元參與平臺,是科技治理公共事務屬性的內在要求,能夠為決策提供更加合理的程序規范。三是有效的治理需要更加穩健的效率保證。決策效率不是決策過程的快慢,而是基于對決策成本和效益綜合考量得出的總體性結論。科技與社會關系治理面對的是日新月異的科技創新、復雜多變的社會生活,必須從更高的層面來看待決策效率。通過多元參與、協同共治獲得更加完備的知識、建立更加合理的決策程序,是大家的事情大家商量,是謀定而后動,是磨刀不誤砍柴工,是真正的有效率。
新時期,加強科技與社會關系治理,在工具上要突出一般原則和特殊工具的統一。一是有效的治理需要社會有基本的理念共識和行為規則。科技與社會關系治理面對復雜的觀念差異、深刻的利益調整、多元的行動主體,涉及權利如何界定、責任如何認定、規則如何設定等問題,必須建立一套明確的、大家都要遵守的基本理念和規則框架,比如市場經濟、法治等等。近年來出現的網約車沖擊傳統出租車也好,部分就業崗位被人工智能替代也罷,如果簡單地以優勝劣汰的社會達爾文主義來思考,會加劇社會不平等,造成不同群體之間的沖突,增加科技創新的社會成本。但若不規范利益受損群體的“維權”行為,不合理保障創新者的權益,就會增加科技創新面臨的社會不確定性,并最終反噬社會發展。二是有效的治理需要不斷更新的監管理念。隨著數字化改造的深入,共享經濟、平臺經濟、智能經濟等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涌現,基于傳統模式和業態建立起來的監管理念和監管機制經常同時出現缺位、越位和錯位,面臨促進發展不夠、防范風險不力的雙重批評。事實上,這幾年討論很多的網絡平臺監管、自動駕駛汽車法律責任認定、個人數據保護等問題,都提出了一個深層次問題,那就是當出現既能帶來巨大發展機遇,又會深刻調整現有利益格局,觸發倫理、法律和社會風險的新技術、新產業和新模式時,監管理念該如何迭代和進化。三是有效的治理需要更加豐富的工具箱。技術、產業、場景不斷更新,各種新老問題持續交織共存,讓一把尺子量天下、拿著錘子找釘子的做法越來越行不通。只有綜合考慮不同技術、不同行業、不同場景治理問題的共性和個性,不斷開發既遵循基本原則和新監管理念,又針對具體問題的治理工具,才能實現更加敏捷、更加有效的治理。當前,治理工具的開發可以重點圍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有利于科技創新收益和風險識別、度量和權衡的工具,有利于多元參與、協同共治的共識形成和行為倡導工具,有利于實施法律、政策和社會干預的執行、監測和評估工具。
總之,加強科技與社會關系治理是科技治理的新內容、新任務,要跳出科技看科技、想科技、干科技,從更好營造促進科技創新可持續發展的社會環境,更好實現科技創新的社會功能,更好踐行負責任研究與創新的角度明確方向、把握重點、突破難點,不斷創新治理工具、不斷完善治理體系、不斷提高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