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誓言要更好地保護企業,讓其免遭毫無根據的知識產權侵權的威脅,從而為新的立法鋪平道路。
在2月26日對法律委員會的一份報告所做的正式回復中,英國政府表示它將保留現有的有關專利、商標、注冊和非注冊外觀設計的保護,但將推出幾項新的改革。
這些改革包括讓當事方更易在訴訟前以誠信的態度解決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當客戶之間存在糾紛時禁止讓法律顧問受到威脅。
知識產權大臣娜薇爾.露芙男爵夫人(Baroness Neville-Rolfe)說:“我們的改革將確保法律嚴格保護企業免遭不公平的威脅,但也允許創新企業合法解決糾紛并行使其權利。”
政府的回應被英國商業創新和技能部(BIS)以及英國知識產權局(IPO)編寫成報告,BIS和IPO在2012年要求委員會審查該領域的法律,因為人們擔心現在的法律太過復雜而不能按預期運作。
在政府于2014年10月發布臨時回復之前,委員會于2014年4月發布了上述報告。BIS和IPO現在已提交了完整的回復。
現有法律表明當沒有侵權或主張的權利無效時,威脅是毫無根據的。受影響的當事方可獲得的救濟包括禁令和損害賠償。
委員會表示發出威脅的一方應在進行知識產權侵權威脅之前或之時告知受威脅的一方其在尋找涉嫌侵權人方面所做的“合理努力”。
政府在回復中同意委員會的觀點,但表示對“合理努力”是否是一個比專利法中現有的“最大努力”更清晰、更公平和更易理解的測試持有一些保留意見。
委員會的報告還建議律師、專利或商標代理人受客戶指示行事時不應對威脅負責。
雖然政府同意,但還是表示舉證責任應由法定代表人承擔,他們應表明“我們是按照指示行事,因此應不受威脅條款約束。”
霍金路偉律所的律師阿拉斯泰爾.肖(Alastair Shaw)說,目前在商標和外觀設計案件中,在被告完全明白被控的不法行為的程度之前通常存在某種“博弈”。
他說:“如果政府采納建議,讓法定代表表明他們是受指示行事故可以免于承擔威脅責任,那么在實踐中法定代表人的立場將會得到改進。對此,有些人持懷疑態度。”
他說:“但是,政府的回復應被視為一種非常積極的舉動。當然,當草案立法發布時,惡魔存在于措辭細節中。(編譯自worldiprevi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