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據媒體報道,40余賣家建立了一個聯名起訴淘寶網的QQ群,原因是他們認為淘寶網實行的“淘寶商城七天無理由退換貨”規定對賣家非常不公平,因此,他們擬組團起訴淘寶網。所謂的“七天無理由退換貨規則”,是淘寶向消費者提供的一種售后服務承諾,即買家收到商品后發現不是自己想要的、不喜歡或存在質量問題的,都可以向商家提出退換貨要求,這對于消費者來說,自然大受歡迎,但是,對于賣家而言,卻似乎有失公允,賣家認為若商品無質量問題,沒有義務給買家退貨。
與此對應的消息是,淘寶網宣稱,2010年1月至4月20日,淘寶網一共打擊假貨180萬余件,處罰網店超過八千家。這是自2009年12月,淘寶網宣布拿出一億元來支持打假行動和建設網購保障,開展“全民打假”運動以來,對外公布的初步戰果;在此期間,2010年3月8日,淘寶網聯合瑞士軍刀、阿迪達斯、愛普生、優衣庫、李寧、以純等二十余品牌商在杭州共同簽署發布《網絡打假杭州宣言》,對制、售假黑色產業鏈全面宣戰,共筑網購誠信,目前已有547家品牌廠商加入到淘寶聯合打假的行動中。
信用風險:企業的阿喀琉斯之踵
作為電子商務的領軍企業,淘寶為打擊假冒偽劣產品泛濫現象,屢出重拳,目的很明確,那就是構筑一個良性的網購信用生態體系。但是,在具體操作層面,效果是否如宣傳的那般立桿見影,還有待驗證。因為,在淘寶聲稱取得階段性勝利之前,也有媒體報道過,記者對淘寶“假一賠三”消費保障計劃的執行情況調查來看,買家想要從這“1億打假基金”得到賠付,過程十分曲折,索賠屢屢受挫。
可以說,對于工商企業而言,信用既是企業發展壯大的基石,也是企業最為脆弱的阿喀琉斯之踵?,F實中有太多這樣的例子,一個如日中天的企業,因為某種原因,失去了消費者的信用,結果在很短時間內分崩離析,最后轟然坍塌,前車之鑒,面對網民對于網購假貨的眾口一詞,同聲撻伐,電子商務企業,特別是淘寶這樣的C2C網站,必須要提高警惕,保衛信用;其實,不僅僅是假貨問題困擾電子商務網站,卓越網一而再發生的錯標商品價格事件,同樣是對企業信用的一種考驗。得民心者得天下,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對于企業來說,得民心者得市場,所以,信用風險是任何企業都必須小心應對的經營危機。
客觀的說,網購假貨也好,網站出錯也罷,都是一個很正常的現象,在現實中存在的問題,同樣會在網絡中出現,這不奇怪。試想,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有那么多監管機構,都不能杜絕假冒偽劣產品,甚至有毒有害食品,譬如像三聚氰胺奶粉這樣的問題,在國家強力管控打擊之下,居然還能沉渣泛起,再次流入社會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由此可見,假冒偽劣問題屬于頑疾,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根治的,希冀畢其功于一役,那只能是一種良好的主管愿望;而且,作為電子商務中的C2C,比B2B、B2C更容易滋生假貨問題,被假貨所困擾,因為賣方是千萬家,人上一百,形形色色,難免有利欲熏心之徒渾水摸魚,而淘寶網作為國內最大的C2C平臺,自然會有更多的宵小之輩寄生其上招搖撞騙,樹大招風,說的也就是這個道理。
至于卓越錯標商品價格的這類錯誤,很大程度上屬于管理上的疏忽大意,是細節,也是小節,人非圣賢孰能無錯?問題是,這類錯誤一旦被放到輿論和媒體層面燒烤,就可能被放大到極致,對企業的外在形象會造成極大損傷。
道德自律:基業常青的防火墻
假貨,或者出錯,在客觀上,不可能完全杜絕,在監管手段眾多的現實中的各類市場上是如此,在缺乏有效監管措施的電子商務平臺中更是如此,但是,這并不能成為淘寶假貨泛濫、卓越一再出錯的正當性理由,作為電子商務企業,為消費者提供商品的網絡平臺,自然有義務對平臺上所售商品的質量提供一種基本的信用保障,讓消費者無須提心吊膽的購物。譬如淘寶,雖無法完全杜絕假貨,也沒有責任為所有假貨買單,但是,一旦在媒體上大張旗鼓的宣傳出“假一賠三”的消費保障計劃,那么,作為一個企業,恪守誠信是一條道德底線,言必行,行必踐,這應該是企業必須心存敬畏的道德標尺。淘寶等電子商務網站作為一個網購平臺,雖然假貨現象并非完全是網站的問題,但這也絕對不是和網站完全無關的問題,給消費者提供一個更為規范、有序、健康的網絡購物環境,是電子商務平臺的責任所在,義務所系;同理,類似于卓越錯標價格這樣的低級錯誤,一而再的出現,其實質上是對消費者的一種輕視、忽略與不尊重,這種看似微小的細節性失誤,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企業對待消費者的態度問題。
不可否認,淘寶這類電子商務平臺在主觀上,是希望肅清假貨、避免出錯的,因為,畢竟作為一個成熟的企業,一個有著遠大夢想的企業,給消費者提供一個放心的、愉悅的購物環境,贏得消費者的內心認同,是實現基業常青的重要元素之一;而在客觀上,它們的確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以盡量規避問題的出現,當然,這些措施實施起來未必行之有效,甚至還會有一些作秀和形式主義的成分在內,但是,不能據此否定電子商務平臺在構筑誠信方面的努力。
從淘寶的打假,可以看到一點,在缺乏行之有效的行政監管手段的情況下,網站希望以類似于霸王條款的格式合同形式來約束賣家的行為,這帶有一廂情愿的味道,而且,很明顯,寧可錯殺一千、而不漏網一個的一刀切措施,不可避免的引來了賣家的反彈和抵觸,雖然,這對于買家而言,是一種福音,但是,由于缺乏一種對買賣雙方都具制衡作用的措施,這種一刀切就有可能被一些別有企圖的買家所利用,成為打擊報復賣家的一種手段,甚至成為同類商家惡性競爭的工具。
但是,無論實際效果如何,這些解決措施的實施,本身就是電子商務平臺進化過程中的一種良性元素,有利于電子商務企業向著更為健康、可持續的方向發展。不過,有一點必須引起淘寶之類網站重視,那就是網站對消費者的承諾,一旦做出,必須無條件的兌現,說到做到,而不能在消費者借助這類措施維權的過程中,設置種種人為障礙,推諉扯皮,這樣下去的結果是適得其反,讓消費者原本對賣家的深惡痛絕最后轉移到電子商務平臺上來了。
作為一個公眾關注的企業,電子商務平臺必須做到言而有信,這也是對于一個企業的道德考驗,電子商務企業在構筑誠信的網絡購物環境的同時,應該進一步強化自身的企業道德建設,一個有明晰的內在道德規范的企業,才有可能在外向度的誠信體系建設上,有更大建樹,從而為實現宏大的商業抱負奠定信用基石。